金融界消息,近日,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被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由此构成违规行为,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000元。
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已制定出具体的处罚结果,详情如下: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需缴纳罚款人民币5000元(5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