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万江艳荣日用品店因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没收当事人的无标志外国卷烟3条。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的专卖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了当事人黄新荣经营的无标志的外国卷烟3条。虽然黄新荣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万江艳荣日用品店违反了《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构成了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违规行为。因此,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决定没收该店的无标志外国卷烟3条,总价值为0.058万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万江艳荣日用品店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900MA51P7WT33 |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黄新荣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烟处﹝2024﹞第1-015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 | ||||
| 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1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童文柯(19110052045)、杜智航(19110052035)等向现场负责人高居玲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东莞市万江街道共联社区商业街220号铺东莞市万江艳荣日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peel(melon)、ESSE(MENTHOL)、PEEL(greekyogurt)等3个品种,共计3条卷烟,当事人黄新荣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88664),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 ||||
| 处罚依据 |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 |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 处罚内容 | 没收当事人的无标志外国卷烟3条。 |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58000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29 |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用品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