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禁止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对到报废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
我省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采购持有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要求使用单位严格控制进场验收程序,禁止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加强现场使用监管和日常检查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破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处理更换;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同时,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劳动防护知识普及;要加强与辖区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的信息联动,为企业购买产品提供信息服务。
对未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给作业人员带来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省将严格追责问责。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朱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