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倡导
“中元节”将至,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的高峰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力推进九江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减少焚烧祭品、燃放鞭炮所带来的大量粉尘、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危害,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区空气污染,倡导绿色祭祀、树立文明新风,现就我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二、明确禁燃范围。
文明祭祖
禁燃范围
九江市中心城区禁燃范围:东至青岛啤酒厂东侧的光荣路及绕城高速;南至庐山北侧规划绕城高速、东泉路、天池路及赛城湖北岸;西至沙阎路、赛城湖东岸、碧桂园项目用地西界及淦水路围合的区域;北至长江。
九江市中心城区禁燃
具体实施区域:
浔阳区、八里湖新区全区域;
濂溪区: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虞家河乡,新港镇新港村、荷塘村、洪垄埂村、太平桥村、郝家咀村、长岭村、竹林庵村、芳兰村、乌石山村,威家镇威家村,莲花镇东城村、谭畈村、新桥村、妙智村、龙门村。
经开区:七里湖街道,滨兴街道,赛城湖垦殖场,向阳街道通畔垄村、刘家塘村、梅山村、九龙村、排山村,永安乡永安村、爱民村、滨江村、爱国村、官湖村、新民村。
柴桑区禁燃区域
柴桑区城区:东至沙城工业园与赛阳交界处、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杭瑞高速、北至武九客专铁路线以内区域。
九江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及中心集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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